贵州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4条

作者: 时间:2024-03-01 点击数:

来源:贵州教育发布


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就业决策部署,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通知》明确——

●开展“留黔行动”、国有企业专场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工业企业专场招聘、“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招聘活动,努力为毕业生挖掘更多岗位资源。

●3-6月和9-12月为全省高校校园招聘服务季,各高校每周至少举办1场中小型专场招聘会,每月至少举办1场大型综合招聘会,促进校园招聘常态化专业化。

●配合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办好首届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各高校要根据国赛和省赛要求办好校级赛事,加强宣传指导,确保参赛人数不低于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的10%,全面提升大赛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培训项目,2024年全省培训任务9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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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2024届全省高校毕业生28.2万人,毕业生规模再创近年新高,就业形势严峻复杂,就业任务艰巨繁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就业决策部署,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4届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局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渠道拓展行动

1.围绕“富矿精开”及“六大产业基地”拓展岗位。各高校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努力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聚焦“富矿精开”和新型综合能源、白酒生产、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算力保障、资源精深加工、关键材料设备等“六大产业基地”拓展就业渠道,加强与相关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大力开辟就业市场,千方百计拓展岗位来源,着力引导毕业生到我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等重点领域就业创业。

2.强化协同联动挖掘岗位资源。主动加强与组织、人社、国资、工信、工商联、团委、残联等部门沟通衔接,建立分工合作、协同联动机制,争取更多岗位、培训、服务等公共资源向高校毕业生倾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留黔行动”、国有企业专场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工业企业专场招聘、“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招聘活动,努力为毕业生挖掘更多岗位资源。各高校要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确保相关活动取得实效。

3.扎实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各高校要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高校书记、校(院)长和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两个100”要求,二级院(系)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精准有效访企拓岗,足质足量开拓就业岗位,2023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原则上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平均每人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要结合毕业生就业需求,提升岗位利用率和访企拓岗实效性。要通过访企拓岗深度了解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推动供需精准对接。鼓励学校结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和办学特色组织开展集中走访。

4.大力实施“企业进校园”计划。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开展招聘活动,提升每场校园招聘活动的实际效果。要结合毕业生求职就业意愿,大力拓展岗位资源,努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岗位信息。要深入开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搭建人才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就业与培养有机联动。支持院(系)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要配合支持贵阳贵安深入开展“筑人才·强省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组织管理,认真审核校园招聘信息,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5.常态化专业化开展校园招聘。各高校要抓好教育部“秋季校园招聘月”“寒假暖心行动”“春季攻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等活动落地落实,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做好岗位开拓、项目对接、信息报送等工作。要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鼓励联合举办区域性、行业性专场招聘活动,3-6月和9-12月为全省高校校园招聘服务季,各高校每周至少举办1场中小型专场招聘会,每月至少举办1场大型综合招聘会,促进校园招聘常态化专业化。

6.用好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教育部将优化升级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功能,深入开展“24365携手促就业精准服务”,各高校要用足用好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积极促进本校就业网站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精准指导2024届毕业生、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及时注册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确保就业政策、资讯、岗位信息等及时精准有效推送。

7.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各高校要完善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健全创业指导培训、手续办理、项目推介、资金扶持、政策落实和跟踪服务制度。要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客空间等要向毕业生提供场地优惠和专业孵化服务,双创导师要深入进行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和实践指导,指导创业团队争取各类创业优惠政策。要组织好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促进创新创业项目成果转化,发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创意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

二、深入开展政策稳岗行动

8.积极挖掘基层就业空间。我省乡村振兴基层领域蕴藏巨大就业潜力,各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配合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要落实好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研升学加分等优惠政策,鼓励高校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就业创业。

9.认真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高校要密切军地协同,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工作力度,讲清讲透入伍优惠政策,畅通入伍绿色通道,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高校毕业生征集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要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和实施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退役后复学、升学、学费资助等优惠政策,鼓励更多毕业生投身军营成长成才。

10.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动尽早安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考和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进程,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求职择业时间。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安排,硕士研究生和普通专升本考试2024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招录2024年6月底前完成。

11.扩大科研助理和订单班岗位。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要求,更大力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对院(系)及科研团队招聘科研助理要给予经费及政策支持。要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加强校企深度融合,主动与企业和用人单位开展订单班合作,订单培养人才,深度挖掘岗位资源,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三、深入开展就业指导行动

12.加强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各高校要将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推动就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在专业课教学和实习实践等育人环节强化就业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主动投身艰苦地区、重点领域等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教育部将组织开展基层就业卓越教师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各高校要加强宣传,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和系列宣讲活动。

13.加强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各高校要强化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修订完善课程教学要求,遴选打造一批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推动以全覆盖、精准化、特色化为目标,将课程建设作为强化就业指导服务的重要内容,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给予学时学分保障。要持续落实好教育部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组织毕业生及时收看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要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培养,打造内外互补、专兼结合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学生成长电子档案,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便捷化的就业指导服务。

14.办好首届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各高校要根据国赛和省赛要求办好校级赛事,加强宣传指导,确保参赛人数不低于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的10%,全面提升大赛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要将大赛内容设计同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深度融合,切实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促进就业指导教师提升教学水平。鼓励将大赛与校园招聘和校企人才供需对接深度融合,引入真实职场环境,结合企业招聘要求优化赛事安排,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参赛提升职业规划和就业能力,顺利实现就业。

15.引导强化就业实习实践活动。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就业实习与教学实习,组织引导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积极参与就业实习实践活动。通过实习实践激发学生求职意愿、明确求职意向,帮助学生增强就业能力、获取就业机会。鼓励高校与用人单位深化产学研合作,协同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

16.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各高校要严格落实“三严禁”要求,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要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及早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并如实履约。要及时发布求职就业预警信息,帮助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联合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售卖协议、“黑职介”“培训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深入开展精准帮扶行动动

17.健全困难群体精准帮扶机制。各高校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建立帮扶工作台账,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和就业实习。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校级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等要与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确保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百分百,有就业意愿的做到就业百分百。鼓励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作用,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有温度的就业服务。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到服务不断线不打烊。

18.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培训项目。继续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2024年全省培训任务9000人,各高校(基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实施细则要求,持续优化培训内容,配备优秀师资,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实效。支持将就业能力培训与指导咨询、心理疏导、岗位推荐等统筹推进。鼓励各高校配套设立校级项目,推动“宏志助航计划”扩大培训覆盖面。教育部将试点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各基地要强化培训管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五、深入开展监测评价行动

19.强化就业数据监测工作。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内涵,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和就业材料,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要加强就业监测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就业监测工作质量、时效和规范化水平。要严格落实就业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省教育厅将建立省、校、系分级就业工作核查机制,严格执行就业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我省布点监测高校要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机制,落实好教育部布点监测工作要求。

20.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教育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评估、招生计划安排、就业工作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要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切实发挥就业对招生、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

21.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省教育厅将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范畴,推动各高校破除单一评价导向,深化就业工作评价改革,促进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高校要精心编制就业质量年报,准确客观全面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推动形成就业和培养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良性循环治理体系。要加强就业工作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六、深入落实“一把手”工程行动

22.强化高校主体责任落实。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制定就业工作方案,定期专题研究推进。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建立“校、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同,完善激励考评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调动全校力量形成全员促就业工作合力。

23.充实就业工作机构和力量。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明确相关标准和指标,要按照毕业生学费的1%安排落实就业资金,按照不低于毕业年度毕业生人数500:1的比例配强校级就业工作人员,鼓励在二级院(系)设立专职就业工作人员。要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要畅通就业指导人员职业发展渠道,符合条件的就业指导人员要优先参加相关职称评审。

24.加强就业工作督查检查。教育部将省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落实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省教育厅将建立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把毕业生就业纳入重大教育决策、学科专业评估、高校领导班子考核等重要内容。各高校要同步加强对二级院(系)开展就业工作督促检查,建立完善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就业安全稳定。要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精心组织相关活动,持续开展就业育人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各高校有关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省教育厅。

贵州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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