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作者: 时间:2022-10-30 点击数:

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抓好政策落实落地,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梦想。我们聚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需求,梳理和编写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册》,帮助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更好助力高校毕业就业创业。

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01 职业培训补贴

⑴职业培训补贴对象及标准、申领流程

补贴对象: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 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 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培训 成本、培训时长、市场需求和取得相关证书情况 等确定。

申领流程:上述人员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 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 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下 同)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对个人申请的 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 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 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下同)或个人信用账户。

⑵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 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 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02社会保险补贴

⑴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及标准、申领流程

补贴对象: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 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 的 2/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领流程: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 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 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 行账户。

⑵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9〕2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 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 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 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 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J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 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 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 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

03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

补贴对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 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 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 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 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 贝贴 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毕业 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 脱贫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 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须经毕业 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⑵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9〕2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 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通知》(人社厅发〔2020J4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 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 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 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 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

04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⑴职业技能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

补贴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不含培训合格证)的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 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 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对纳 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 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上述人员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 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 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 费票据)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 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⑵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 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 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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