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政策

作者: 时间:2022-11-22 点击数:

 

企业(单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以按吸纳人数申请5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一次性招用应届毕业生扩岗补助。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3.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单位吸纳)。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单位缴费部分)。

4.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给予贴息;贷款次数不超过3次。

5.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含)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再增加500元;对见习期未满提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此项政策执行到2022年底)。见习补贴主要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见习期满留用毕业生并正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还可以同时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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