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主创业减免政策

作者: 时间:2020-10-14 点击数:

施行时间

自2011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离校创业

1、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2、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创业

1、学生网上申请

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高校网上初审

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4、高校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5、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6、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内容同"离校创业"。

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

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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