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派遣程序

作者: 时间:2020-03-31 点击数:

一、生源信息的校对和编报就业方案

每年的三月份开始对毕业生生源信息的核对,编报就业方案,录入毕业生信息系统。

二、就业方案的上报审核和就业报到证的打印

四月份开始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由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始按照就业方案打印就业报到证,安顺学院省内生源专科毕业生报安顺市教育局验印,本科毕业生及外省籍生源专科毕业生到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统一盖章。

三、户档留校办理手续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户档留校手续(以校发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毕业生先填写户档留校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批准,最后由学生处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为其办理缓派手续,户档留校期限两年。

四、毕业生就业与非就业派遣

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接收函或就业合同复印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请在规定时间交就业证明材料,逾期不交者视为未就业者,派回生源地就业。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统一派回生源地就业。

五、就业报到证的领取

毕业生离校当天凭毕业证到各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不包括缓派毕业生)。

六、毕业生到单位报到

报到证要妥善保管,报到证遗失请及时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报到证要在规定的时间去报到(具当地规定的时间为准),将蓝色一联交就业单位,因不交报到证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

七、毕业后缓派毕业生的派遣

就业缓派期限两年,两年内毕业生如申请回生源就业,学校发报到证,予以派遣(贵阳市辖区毕业生除外),档案由学校负责邮寄。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凭就业协议书(接收函或就业合同复印件)学校负责正常派遣,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邮寄,报到证由学校打印,盖章由毕业生自己办理。

八、就业改派

已经正常派遣的毕业生两年内如更换就业单位可申请就业改派,由学校重新打印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改派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来的就业报到证;

(2)原派遣单位出具的同意改派的函;

(3)本人身份证原件;

(4)就业协议书(接收函或就业合同原件);

就业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两年内,逾期不予办理。

九、联系方式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人:滕老师

联系电话:0851-33834650

黔ICP备09002237号-1;招就处就业办电话:0851-33834650,联系人:赵老师,邮箱:zjc106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