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5-10 点击数:

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州人社发〔2020〕37号)精神,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黔西南州国防动员办公室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黔西南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公益性岗位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后勤等日常事务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4年5月1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有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从优。

(二)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四)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中第6页登记失业,第7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有效且登记机构为黔西南州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

1.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

4.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

5.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

注: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就业部门。

四、招聘程序

(一)登记报名。2024年5月20日至5月23日18:00时前,请符合条件人员将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和就业创业证第2页、第3页、第6页、第7页复印件,到黔西南州国防动员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地址:兴义市民航大道黔西南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兴义市档案馆五楼)。

(二)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相关印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应聘。对应聘人员进行语言表达能力、问题分析解决能力交流测试,综合审查和交流测试结果,择优录聘。

(四)体检录用。经资格审查、现场应聘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并通知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原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退出已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或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录用待遇

(一)聘用期限:期限最长为3年。严格执行合同一年一签和三年退出机制。三年内,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可协商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待遇标准:一经录用,按照公益性岗位聘用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标准发放岗位补贴、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859-32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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