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实施人才兴市战略若干政策措施

作者: 时间:2024-07-18 点击数:

贵阳贵安实施人才兴市战略若干政策措施

筑人才发〔2024〕6 号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全面推进贵阳贵安人才集聚高地建设,围绕人才发展全生命周期,采取更实际、更实惠、更实效的措施,为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全面推进贵阳贵安人才集聚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优化“卡”的政策

(一)认定发放筑才卡。

分级分类制定《贵阳贵安筑才卡分类认定目录》,对具有引领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发放 A—D 类筑才卡;对在重点产业中的经营管理、创新研发和技术技能骨干人才发放 E—G 类筑才卡;对在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具有一定技术技能的青年人才发放 H 类筑才卡,持卡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二)提供子女就学服务。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保障A、B 类人才子女入学;统筹安排 C 类人才子女入学。

(三)提供医疗健康服务。D 类以上人才每年享受健康体检,医保门诊个人账户每年补贴 800 元—3000 元;E 类以上人才和直系亲属可享受定点医院就医“绿色通道”。G 类以上人才因病住院的,给予个人承担部分 50%医疗费用补助。

(四)提供探亲交通补贴。

D 类以上人才直系亲属未随迁的,每年可报销本人国内探亲及直系亲属(含配偶父母)来筑探亲双向交通补贴 2 次。

(五)提供配偶就业服务。

C 类以上人才配偶可协调调入或推荐到相同性质的单位或企业,人才配偶未就业的,3 年内按同期城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六)提供生活便利。E 类以上人才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F—H 类人才乘坐市内公交地铁享受折扣优惠,E 类以上人才可在机场、高铁站享受便捷服务。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征集一批人才特约服务商户,为 H 类青年人才提供就业创业、生活消费等便利服务。

(七)鼓励人才自主提升。已在贵阳贵安就业创业的人才自主提升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或取得新业绩的,可认定或提升筑才卡类别,享受相应服务。

二、优化“钱”的政策

(八)发放引才薪酬补贴。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引进到紧缺急需岗位并落户贵阳贵安的技术(技能)人才,2 年内按正高职称(首席技师、特级技师)3000 元/人·月、博士(高级技师)2000 元/人·月、硕士(副高职称、技师)1000 元/人·月、本科(高级工)500 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引才企业薪酬补贴。

(九)发放柔性引才补贴。重点产业企业柔性引进人才,在技术研发、课题攻关、项目合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按所付薪酬的 30%给予引才企业补贴。

(十)支持企业猎头引才。重点产业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引进相当于 F 类以上筑才卡认定条件的人才,按猎头费用的 50%给予企业最高 20 万元的猎头引才补贴。

(十一)发放人才生活津贴。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 3 年内取得 D 类以上筑才卡的人才,3 年内按照 D 类 800 元/月、C类 2000 元/月、B 类 4000 元/月、A 类 10000 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津贴。筑才卡类别提升的,按提升后标准发放 1 年。

(十二)发放人才安家费。对引进到重点产业企业紧缺急需岗位并落户贵阳贵安的技术(技能)人才,按照正高职称(首席技师、特级技师)6 万元、博士(高级技师)4.8 万元、硕士(副高职称、技师)2.4 万元、本科(高级工)1.2 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十三)发放人才贡献奖励。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年薪 30万元以上的人才,根据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5 年内给予人才贡献奖励。

(十四)支持“人才飞地”引才。贵阳贵安企业在市外设立的研发基地、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人才飞地”引进的人才,可不受社保缴纳地限制享受贵阳贵安相关人才政策。

三、优化“户”的政策

(十五)提供人才落户便利。

对来贵阳贵安就业、创业、生活的各类人才,提供 7×24 小时落户服务,落户条件“零门槛”,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即来即办。

四、优化“房”的政策

(十六)免费入住人才公寓。B 类以上人才可连续三年免费入住高级人才公寓。对贵阳贵安贡献突出的 A 类人才,可直接奖励赠与住房。

(十七)便利租住人才公寓。为各类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提供人才公寓租住便利。人才可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人才住房租金。来筑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入住“筑梦驿站”最长 30 天。

(十八)发放租房补贴。对毕业 3 年内到贵阳贵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 G 类以上人才,租住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或经认定的市场化房源,按 200 元—800 元/月的标准发放租金补贴,最长发放 2 年。

(十九)支持人才购房。人才购房最高享受备案价下浮10%的优惠。对在筑首次购房的人才发放 1 万—100 万元购房补贴。D 类以上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 150 万元。

五、优化“岗”的政策

(二十)支持活动揽才。对参加市外引才活动的企业工作人员全额报销差旅费。对通过各类活动成功引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500 元—3000 元/人签约奖励。

(二十一)发放引才奖励。对集聚人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成效好的企业,给予最高 10 万元奖励。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筑就业创业、集聚人才成效好的,给予最高 20 万元奖励。

(二十二)发放高校留筑奖励。对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筑工作成效好的高校给予每年最高 30 万元经费支持。

(二十三)支持大学生来筑实习。对经集中组织、在贵阳贵安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实习的大学生按 50 元—100 元/天发放实习补贴。

六、附则

本政策措施所指重点产业企业是指在贵阳贵安区域内登记注册(含为贵阳贵安作出经济贡献的央属、省属企业),主营业务属现代山地高效农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磷化工、生态特色食品、新能源汽车、铝及铝加工、健康医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支持和发展产业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本政策措施与我市现行相关政策有交叉重复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鼓励用人单位在本政策措施基础上提高奖补标准。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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