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转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11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5号)转发给你们,并请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让广大毕业生全面了解政策内容。要营造有利氛围,引导毕业生确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面向农村就业,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旋律。

二、积极动员,组织报名。各学院要教育和引导毕业生用足、用好“特岗计划”政策,争取通过“特岗计划”这一难得的机遇实现自己的就业目标。各学院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班主任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积极报名,要全面收集整理各地“特岗计划”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及时向学生发布,并指导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同时,要加强协调,为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提供计算机等设备保障和技术支持。

三、讲求实效,做好辅导。各学院要全面掌握“特岗计划”招聘考试相关政策,组织精干教师认真了解、分析“特岗计划”笔试、面试有关知识,在考试前对毕业生进行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提高毕业生在应聘中的成功率。

四、跟踪指导,适时服务。“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从报名到录用要经历网上注册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打印报名表(准考证)、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报到等十个环节,程序非常复杂,持续时间较长,特别是毕业生离校后还有许多需要及时开展。为此,各学院要建立与毕业生联系的有效渠道,保证信息畅通,及时跟踪应聘毕业生所处状态,适时提供指导和服务。

附件:

1、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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