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17 点击数: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0号)文件精神,落实2021年全国、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进一步发挥职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认识职业、稳定就业、更好择业的积极作用,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增效,提高职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职业指导作为健全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有力支撑2022年起,利用三到五年时间,每年系统组织开展系列职业指导活动,着力构建全程化、全员化、便捷化、专业化、精细化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工作体系,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解决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助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工作措施

(一)组建一职业指导专业队伍。各市(州)要指导所辖县(市、区、特区)按层级建立职业指导师队伍,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创业指导等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采取与属地高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等方式,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工作人员、高校职业指导师、职业生涯规划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人力资源公司HR等纳入职业指导师资库,按照不同职业类型分类,整合资源力量,进一步提升职业指导精细化水平,并将职业指导师资库以市州为单位按年度报省级备案。省级适时采取单位推荐、职业指导师自愿报名相结合方式遴选建立全省职业指导核心专家库。

(二)开展一系列职业指导专题活动。要动员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服务专家、知名企业家等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持续推出职业指导规划课、体验课、技巧课,通过专题讲座、直播经验分享等形式,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活动。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组织职业指导师对口联系社区活动,重点针对职业迷茫、慢就业、缓就业高校毕业生,围绕当前就业形势、就业观念、就业援助等方面开展分类职业指导服务。开展职业素质测评,利用专业权威的职业素质测评工具帮助学生在探索自我、认知职业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学习生活,科学谋划未来职业发展。常态化开展职业体验活动,筛选辖区内一批涵盖不同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实体经济企业或创业园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观摩交流、跟岗学习或培训见习机会,增强职业认知、感受职业发展。

(三)组织一次心理调试活动。调动职业指导师中心理咨询领域专家,开展职业指导心理调试活动,提供心理咨询、求职心理测试和压力测评等服务,指导和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准确评估自我、增强就业信心、重塑就业观念,做好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准备,为求职就业提供直接高效的指引。

(四)实施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与解读、组织就业创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权益保护宣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咨询教育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熟悉就业创业政策,了解政策申请条件及流程,增强求职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五)开设一批创业指导课。以实施“马兰花计划”为引领,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伸,重点结合高校毕业生特点提供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网络创业等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能力。做好创业项目推介,公开发布、精准推送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激发创业热情。通过送创业指导课进园区进校园,提供创业项目评估、创业实践等服务,开发高校毕业生创业潜能,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率。

    (六)实施一轮用人单位职业指导。根据企业现状、员工构成、招聘需求等,为用人单位提供合理的招聘方法、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等方面的招聘用人指导;在规范用工管理、规划员工培训及设计薪酬待遇等方面帮助用人单位科学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人力资源管理规划、行业与岗位分析、劳动力市场发展趋势及供求关系分析等职业指导服务,助力用人单位优化员工结构、提升人职匹配率。

    (七)组织一次粤黔职业指导协作。利用粤黔人社合作有利契机,加强与广东省对口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职业指导工作中的合作,联合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共同发布招聘活动信息和企业岗位信息,发挥“1+1>2”的叠加效应;探索推动职业指导资源共享,在职业指导服务上建立联动机制,促进双方优势资源互补,多措并举促进岗位信息同步、求职招聘联动、师资力量共享、人才测评互认等。

)举办一组典型事迹报告会。组织各行各业的优秀青年、优秀校友、创业领路人等举办宣讲报告会,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和榜样教育作用,围绕求职工作经历、创业历程等进行交流,生动的案例向高校毕业生阐述如何找准自身定位、规划职业生涯树立职业目标以及养成职业素质引领高校毕业生对照先进典型增强创新创业意识和找准自身职业定位,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职业指导工作抓起来,把职业指导师队伍建起来,把职业指导的各项活动开展起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安排、落实职业指导主体部门责任,明确任务会同当地教育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起“省级指导、市级组织、县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工作实效;教育部门要积极动员辖区内各类院校和高校毕业生参与到职业指导活动中,配合做好职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及院校职业指导需求摸底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高校毕业生的信息衔接,确保有职业指导需求的高校毕业生都能获得服务。各类院校要配齐就业指导人员,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心理动态,帮助高校毕业生合理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提升职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创新方式方法。要紧贴时代发展,积极发掘和运用网络直播、微信微博、大数据应用等新兴手段,灵活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指导,与时俱进提升职业指导服务水平。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市场化服务机构发挥职业指导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规范有序开展系列活动形成政府、社会、院校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信息共享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强化工作保障。职业指导是一项以公益服务为主体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职业指导工作保障,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服务力量确有不足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院校、企业等市场化服务机构参与,规范有序开展职业指导系列活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强化指导加强监督,确保所开展的职业指导活动不得对院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确保承办机构(组织)在开展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出现推销、营销、兜售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同时,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充分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台、官方网站、微信、直播平台等线上线下媒体,利用论坛、巡讲、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对职业指导理念、功能、成效等进行多角度的宣传,让更多职业指导师、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参与到职业指导工作中,共建良好的职业指导工作氛围,帮助求职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促进积极就业。

(五)加强信息反馈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组织实施职业指导工作的指导和调度,明确专人负责,工作联系人信息请于126日前反馈省厅;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持续跟踪职业指导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特别是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情况,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各级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辖区内各院校年度职业指导需求摸底调查,以便更精准提供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工作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按要求填写反馈《贵州省职业指导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做好职业指导年度总结工作,分析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改进措施,于每年12月30日前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

    为组织开展好2022年度职业指导系列活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紧密配合,提前谋划,按照属地原则,在2021年年底前对辖区内各院校开展职业指导需求调查(可参照附件2),并根据需求初步制定2022年职业指导系列活动日历,于2022年1月14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职业指导具体工作方案和2022年活动日历一并报省厅备案。


    附件:1.贵州省职业指导工作情况汇总表.doc

         2.贵州省职业指导进校园活动需求调查样表.doc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教育

                          2021年11月29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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